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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新建住宅本月起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1日12:15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乌鲁木齐11月11日消息(记者张雷 乌鲁木齐台记者张婷)《乌鲁木齐市供热计量工作实施方案》昨天正式出台,乌鲁木齐市所有在2010年至2011年度采暖期前新竣工的用热建筑,必须全部安装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并实行"按热收费",到2011年前完成全市1000万平方米居住建筑供热计量任务。

  新出台的《乌鲁木齐市供热计量工作实施方案》弥补了前期乌鲁木齐市热计量收费的政策空缺。本月开始,所有在2010年-2011年度采暖期前新竣工的用热建筑,将全部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

  乌鲁木齐市供热办安全技术科工作人员张宇翔介绍:新建建筑设计施工,验收供热企业要全程参与,由供热企业进行选型采购,承担日后的维护工作,实施热计量收费,新建建筑供热系统没有达到热计量设计要求,供热单位可以不验收,要求整改。

  对于目前乌鲁木齐市已经拥有热计量表的建筑但因热计量表质量不过关难以实行热计量收费的,新的实施方案规定:通过乌鲁木齐市供热协会对近两年来的热计量表再一次进行检验,选取一些市内户表在2000块以上,故障率在3%以下的作为首批推荐单位,给各供热单位,作为选型参考。

  方案在保障新建建筑按热收费的同时,也对2008年以前的建筑进行规范,张宇翔介绍:由于以前只装了热计量表,没有装温控以及平衡阀之类的,还有小区管网没有安装水利平衡装置,改造过程中要逐步完成,已经安装的近两年内逐步改造完成达到条件,实施热计量。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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