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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第一时间公布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1日12:50  新闻晚报

  □记者 贺天宝

  晚报讯 记者今天从市卫生部门获悉,卫生部昨天公布《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管理办法》,上海即日起施行。在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第一时间由卫生行政部门公布简要信息。

  该办法规定,食品安全信息分为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公布的食品安全信息,和各有关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公布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的信息。食品安全信息公布应当准确、及时、客观地维护消费者和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布食品安全信息。

  当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由卫生行政部门公布简要信息,随后公布初步核实情况、应对和处置措施等,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滚动公布相关信息。对涉及事故的各种谣言、传言,应当迅速公开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同时,在公布食品安全信息前,可以组织专家对信息内容进行研究和分析,提供科学意见和建议。在公布食品安全信息时,应当组织专家解释和澄清食品安全信息中的科学问题,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增强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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