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珍妮
晚报讯 今天上午,记者从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二审的 《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草案)》中获悉,企、事业单位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一线职工在职代会主席团中所占的比例不得少于百分之五十。
《条例(草案)》明确,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职工人数在一百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人数不足一百人的企事业单位,召开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并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其中,“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人数不得少于七人,一线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少于50%。 ”
如今,劳务派遣在企业用工制度中广泛存在,劳务派遣工是否能够参加职工代表选举?有委员提出对此予以明确,也有委员认为在现行用工制度中正式职工和劳务派遣工存在很大差异,劳务派遣工参加职工代表可能会引起很多问题。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认为,目前对劳务派遣工是否参加职工代表大会作出统一规定的立法条件尚不成熟,《条例 (草案)》中对职工不作明确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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