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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中粮高管上午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1日14:01  法制晚报

  贸易公司老总为企业享优惠待遇 给予中粮油脂部主管173万元好处费

  行贿中粮高管上午受审

  本报讯(记者王巍)为了得到便宜并且货源充足的油脂,张家港保税区格雷特贸易有限公司向负责油脂供应的中粮高管行贿173万余元,今天上午,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郭某因涉嫌单位行贿罪在东城法院接受审理。

  41岁的郭某在张家港、武汉等地经营着4家企业,其中的两家都与中粮集团有着贸易业务,主要经营的便是中粮集团有着行业决断权利的油脂业务。

  上午九时,被取保候审的郭某独自来到法庭,他是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出庭受审,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涉嫌单位行贿罪,他全部予以承认。

  据指控,2006年至2008年间,郭某负责经营张家港保税区格雷特贸易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坤博贸易有限公司等企业。

  郭某为帮助上述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给予中粮集团油脂部油脂产品销售部总经理、中国粮油控股有限公司油脂部油脂产品销售部总经理常显富贿赂款共计173.9万元。

  今年8月,收受贿赂的常显富已经在法院受审,他被控总共受贿240万元,而郭某公司奉上的173万余元在此中占据了将近四分之三的份额。

  其中,53.9万元的钱款是常显富主动向郭某提出索要的“借款”,该笔款项到手后,常显富用以支付了自己的购房款。

  基于如此丰厚的报酬,常显富在笑纳之后,给予了郭某公司相当优惠的回报。

  据常显富在此前受审时交代,郭某所负责的公司仅仅是油脂销售的贸易商而不是挂牌经销商,但常显富从中运作后,不仅让郭某公司享受了经销商才能享有的优惠价格,而且在油脂的紧俏期保证了郭某公司油脂价格上的优惠。“给予好处几乎成为了现在企业生存的一条规则。”郭某的辩护律师在辩论时说,此时,坐在被告席上的郭某无奈地摇了摇头。

  郭某的辩护人表示,郭某向常显富行贿,目的是为了企业在竞争中谋求发展,郭某本人并没有取得什么个人利益,因此希望法庭酌情考虑对郭某施以缓刑。

  该案没有当庭宣判。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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