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浙江11月11日电 (通讯员景剑 史隽)今天上午,备受关注的浙江景宁畲族自治县教育局会计核算中心基建专户会计翁福荣涉嫌贪污226万元一案在景宁法院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查明,被告人翁福荣于2004年12月至2008年8月期间,利用担任景宁畲族自治县教育会计核算中心基建专户会计的职务便利,采用修改报销凭证重复报账和擅自登陆出纳、复核人网上银行系统转账的方法,先后五次侵吞基建专户资金共计人民币2267045元,用于个人投资。其后,翁福荣为掩盖其侵吞公款的罪行,将两张各100万元的基建拨款记帐凭证从会计账上撤出,并带回家中藏匿。
检察机关认为,翁福荣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套取公款,用于个人投资,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
整个庭审过程中,翁福荣认罪态度较好,对检察机关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实没有异议,但是低落情绪显露无遗。在最后陈述中,翁福荣哽咽地表示自己由于一时贪念,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国家教育基建资金,给国家、社会和亲人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和伤害。
参加旁听的财会从业人员无比为他感到惋惜,并都表示,翁福荣的这一行为给社会留下了深刻的教训,特别是财会从业人员更应当时刻警醒自己,严格遵守行业规范,维护国家的利益。
此案将择日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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