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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潭购地案 扁珍被判11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1日17:05  台海网

  台海网11月11日讯 据中评社报道,扁家四大弊案中的龙潭购地弊案今天三审判决,陈水扁和其妻吴淑珍各被判刑11年,并科1.5亿元新台币罚金。

  扁家收受台泥辜家3亿、让政府花上百亿购买龙潭土地并纳入科学园区案,一、二审扁、珍皆是有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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