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龙潭购地弊案陈水扁被判11年 国民党称尊重司法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1日18:28  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11月11日消息 综合台湾媒体报道,陈水扁家涉龙潭购地弊案,台湾“最高法院”今天宣判陈水扁、吴淑珍夫妇各判11年。对此,国民党文传会主委苏俊宾表示,民众期待司法改革的心是存在的,国民党的态度一向是尊重司法。

  众所瞩目的陈水扁家族4大案(公务机要费案、龙潭购地案、南港展览馆案、洗钱案)之一的龙潭弊案今日判刑定谳。陈水扁、吴淑珍夫妇龙潭购地案部分被判刑11年,并科(对数罪分别定罪量刑,绝对相加,合并执行)罚款新台币1.5亿元,陈敏熏给款部分被判刑8年。

  对于判决结果,苏俊宾表示,民众期待司法改革的心是存在的,国民党很重视民众的期待,也会积极回应,但是对于个案,国民党的态度一向是尊重司法。(中国台湾网 刘海伟)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