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长泰女孩张某被漳州市芗城区检察院以涉嫌犯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
张某今年20岁,2009年11月开始在漳州市区某发廊打工。今年5月初,张某租住在芗城区南星村某街1楼的房子。5月下旬,她发现放在租房内的8000元不见了。焦急的张某怀疑是两邻居汪女士(女儿李某1周岁)和庄女士(女儿汪某7个月)将钱偷走,遂质问二人,但均遭否认。张某越想越不甘心,遂萌发报复恶念。
7月13日傍晚6时许,张某趁汪女士不在场,见李某一个人在租房门口玩耍,便上前用水果刀尖在李某左脸颊划了两下。被害人的爷爷发现后,立即报案,张某很快被警方抓获。经法医鉴定,李某两处创口累计长7.2厘米,损伤程度属轻伤。
N本报记者 杨清竹 通讯员 陈智勇 杨旭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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