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石狮市政府发布《小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将境内10条排水(洪)沟和12条时令小溪纳入整治范围,对周边的200家污染企业实行关闭、取缔或停产整顿。
纳入整治的10条排水(洪)沟和12条时令小溪为:梅港沟、南低渠(塘头沟)、东排水沟、西排水沟、灵山沟、东茂沟、山雅沟、后垵沟、雪上沟、石狮经济开发区排洪沟;厝上溪、都宫溪、西岑溪、下宅溪、子英溪(西溪)、东溪、塘园溪、龟湖溪、水尾桥溪、大厦溪、莲坂溪、伍堡大溪。有关部门将对这些溪流(沟渠)水质中的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pH值、色度等进行监测。
石狮全市将在明年6月30日前,计划关闭、取缔、停产整顿小流域范围内环保违法企业200家以上,已确定第一批关闭、取缔、停产整顿对象141家,其中关闭、取缔95家,停产整顿46家。
N本报记者 华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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