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国家药监局网站昨日发布通知,自2010年10月至2011年3月,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药品、扰乱药品生产经营秩序行为的打击力度,将以打击利用互联网宣传销售假劣药品为重点。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药监部门全面规范互联网药品信息发布和销售药品的行为,对已审批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服务网站进行全面清理;依法查处网上非法发布虚假药品信息和销售药品的行为;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药违法犯罪行为。
通知指出,各省(区、市)药监部门要积极对互联网上发布的药品信息进行监测,特别要加强对搜索引擎的监测,把发布治疗糖尿病、高血压、肾病、风湿、痛风、性功能障碍等疑难杂症信息以及销售未经审批药品的行为作为监测的重点。同时,要加强非药品冒充药品以及对投诉举报反映的网上发布虚假药品信息行为的追踪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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