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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严查滥用龙井茶商标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2日03:18  京华时报

  据新华社11月11日电 浙江省农业部门和工商部门,从11月份开始联手启动了首次龙井茶证明商标使用专项检查,凡是擅自将所产所销茶叶叫做龙井茶的将受到查处。

  龙井茶位列我国十大名茶之首,被仿冒的现象一度十分严重。作为龙井茶的原产地,浙江省2009年成功申请到了龙井茶的证明商标,并从2010年开始全面推行龙井茶证明商标标识制度。这意味着未经浙江省相关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将所产所售茶叶叫做“龙井茶”。

  据悉,本次专项检查将持续至12月30日,龙井茶生产加工企业、市场、超市、商场、茶叶经销商店以及商标印制企业被列为检查重点。

  据浙江省农业厅经济作物管理局茶叶科副科长陆德彪介绍,这次检查的重点是: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茶叶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龙井茶证明商标相同或近似商标的行为;擅自印制、销售龙井茶注册商标标识或标有龙井茶商标字样包装物的行为;非西湖产区的龙井茶以西湖龙井茶销售的行为。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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