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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作海品牌”的纠结与期盼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2日04:07  新文化报

  点到为止

  11年前含冤入狱的农民赵作海今年无罪释放,并获得国家赔偿。如今,赵作为“公民代理人”开始专门替人伸冤,口号是“不收当事人一分钱”。然而,赵的合作律师却爆料,赵作海公益维权的背后,其实是为合作律师谋利,打造赵作海品牌(据11月11日《成都晚报》)。

  要命的是,一些人还盯上了赵英雄抽的烟,什么熊猫、中华等名贵香烟,也被写入了报道。于是,网上就出现了部分质疑之声——“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赵作海替人维权肯定有利可图”,“借‘免费’之名,行收费之实”,云云。那么,针对于律师所说的“赵作海品牌”,我们又该以什么样的心态来面对呢?

  在笔者看来,人人都要吃饭穿衣,“赵作海品牌”存在利益链条,更无可厚非。这更与他抽的香烟品牌没有什么关系。问题在于,“赵作海品牌”在于还原社会的正义,这个正义,有时候根本不是用金钱能衡量得了的。一句话,“赵作海品牌”,聊胜于无——这个可以有!

  虽然,“赵作海品牌”存在的本身,更像个黑色幽默。一者,赵作海替人维权为何会比律师还容易,因为赵作海接触到了许多平民百姓没有接触过的法律人士、媒体记者,还有一些司法高官,比如,省高院院长,比如开封市法院院长,这种维权方式显然更趋向于人治而非法治;二者,赵作海是一个从囚徒走过来的英雄,他已然无所畏惧,这一点,是比表示“再也不发帖的”王帅,比“想尽快了事”的罗彩霞,更有优势的一点,换言之,赵作海有成为“公民英雄”的主观条件。这两点的存在,着实令公众感觉到悲哀。

  可以肯定,至少在现在来看,我们是需要“赵作海品牌”的。在这里,我还为赵作海设计好了广告词——您需要维权吗,需要打官司吗,需要解决掉20年未曾解决的权益问题吗,请选择“赵作海品牌”吧,他能帮助你们实现不能实现的梦想。

  根本性的问题在于,如果权大于法、无处维权、无人代理、无处伸冤的权利困境得不到解决,如果受伤的权利得不到补偿,赵作海作为“公民英雄”的市场还将进一步扩大。而公权与司法的公信力,也会在“赵作海品牌”的冲击下,变得越来越暗淡。公权与司法只有提高倾听民意的诚意,扩大与民意沟通的渠道,赵作海式的英雄人物才不会成为弱势群体们的代言人,法治社会才会得以慢慢完善。

  王传涛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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