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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交管部门全天严管非机动车通行两桥一隧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2日07:41  荆楚网

  荆楚网消息(记者李欢 通讯员张振宇 王威 吴涛 刘志辉)近日,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武汉交管部门加强了两桥一隧过江通道非机动车通行的管理,经过连续三天的工作,目前两桥一隧交通秩序井然。交管部门表示,对非机动车通行长江两桥一隧的违法行为,继续实施24小时依法严管。

  据交管部门介绍,武汉市人民政府早在1995年就颁发了《关于长江二桥及相关道路管理措施的通告》,规定全天禁止非机动车通行; 2007年,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交管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大桥等道路桥梁交通管理的通告》,规定长江大桥禁止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通行,自行车应在人行道内推行。2009年4月,武汉长江隧道从开始运行就禁止非机动车、行人通行。

  两桥一隧在设计上是作为公路桥(隧)而设计的,没有设置非机动车道,只允许机动车通行。非机动车的驶入,势必挤占机动车道,造成与机动车混行,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和道路拥堵。同时,非机动车的安全稳定性相对于机动车较弱,部分电动车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缺乏交通安全法规知识和出行安全常识,一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极易造成非机动车驾驶人的伤亡。此类交通事故尤以长江二桥较为突出。仅今年1至10月,长江二桥上违法闯桥的非机动车与机动车混行,先后引发交通事故多达186起,导致仅重伤者就有15人。

  今年4月23日12时20分许,叶某(男,39岁)驾驶中型普通客车,沿武汉长江二桥由北向南行驶至长江二桥南岸128号电杆处时,恰逢同向行驶的柯某(男,33岁)驾驶的电动车向左变更车道,叶某来不及采取避让措施,致使客车前部右侧与电动车车身左侧中部相接触,造成柯某倒地受重伤,失去生活自理能力。

  8月22日7时31分,刘某驾驶公交大客车,沿武汉长江二桥由南向北行驶至南岸地段108号电杆附近时,大客车右侧与同向行驶的电动车左侧发生刮擦,致驾驶人黄某倒地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武汉市交管局秩序处负责人呼吁,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切勿驾驶非机动车通行两桥一隧,需过江的非机动车驾驶人,可选择汽渡或轮渡通行;也可改乘公交车出行,目前通行长江二桥的公交车有17条线路。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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