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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大学生报案时发现自己被判刑20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2日07:49  新闻晨报

  □晨报综合报道

  小吕是重庆市荣昌县仁义镇的一名在读大学生,前天晚上,家里遭了贼,小吕去派出所报案,却意外发现自己2007年3月13日因运输毒品被昆明铁路公安处刑事拘留,后被判20年有期徒刑。警方随后展开调查发现,该“乌龙”事件系案犯冒用小吕身份证所致。

  10日上午,小吕向重庆晚报记者讲述了自己变成“服刑犯”的经历。他说,自己家住荣昌县仁义镇和平村5组,由于大四下学期没课,一个月前实习完后,就回到老家了。前天晚上,家里被盗了,他就到镇派出所报案。

  谁知道,民警将小吕的身份信息录入电脑之后,却开始问他一些与家里被盗无关的情况。“他先是问我2007年在哪儿,又问我是否去过云南省,还问我有没有犯罪前科,并叫我这段时间不要离开重庆。”小吕说,民警的一系列问题让他一头雾水。最后,民警还让他回家等通知。

  第二天,小吕带着疑问又来到了派出所,再次托警察查询后发现,身份信息显示,他在2007年7月竟然在云南被判了20年有期徒刑。查询的结果让小吕大为吃惊,“我从来没去过云南,2007年正在重庆上学,怎么可能是服刑的犯人?”

  小吕说,他就读于重庆化医技师学院,今年马上毕业,本来打算去外地看看有没有好的工作机会,但现在警察要求不准离开重庆。

  荣昌县公安局接到小吕报案当天即与昆明铁路公安处联系,昆明铁路警方核实后反馈:该案犯真实姓名伍金星(重庆秀山县平凯镇人)。伍于2007年3月在昆明运输毒品被昆明铁路警方查获,伍当时持小吕丢失的身份证,冒充小吕,导致向荣昌县公安局提供的信息有误,造成派出所民警录入错误信息。

  查明事情真相后,荣昌县公安局仁义镇派出所所长专程赶到当事人家中,详细说明错误信息产生的原因,并对给他造成的不便与影响深表歉意。

  11日下午,通过多方积极努力,小吕被误录的身份信息已得到及时修正,得到了当事人小吕的谅解。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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