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我们厂房拆迁,拆迁款全部被你独吞了!”“我已经给了你二十多万,做人要讲良心。”李蓉和赵军这两个昔日的合作伙伴为了厂房拆迁款“打起了官司”。二十多万,一个说给了,一个说没给,到底谁在说谎。昨日,南京市栖霞区法院审理了此案。
2008年6月份,赵军和李蓉一起合伙开办了一家水泥制砖厂。据李蓉介绍,她先是出资一万余元与赵军共同兴建部分钢结构厂房制作安装,后来又出资9万元作为砖厂经营的初始基础资金。“后来我还追加了经营投资,但一直没参与分红。”2008年10月份,因当地政府拆迁,其厂房也在拆迁范围内。“我也参与了协商拆迁款补偿的事情。”李蓉说,可是后来赵军却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自行领取了厂房拆迁补偿款共计69万余元。李蓉表示,她为此事一直和赵军协商,可是对方却不予理会。今年7月份,李蓉一纸诉状将赵军告上了栖霞区法院,要求对方返还自己的10万余元出资款,并退还给自己一半的拆迁补偿款。
法院立案后先后开了两次庭。庭审中,李蓉一口咬定没有拿到一分钱,可是赵军那边却连呼冤枉:“我前后已经给了她22.5万了。”缘何给了对方钱却没打收条?赵军解释称考虑到双方是不错的朋友,他当时完全疏忽了。“我当时就在信用社门口给她的钱,先给了14.5万,后来又给了8万,当时就在信用社门口给的。”赵军拍着自己的胸脯,说会凭良心说话做事。庭审中,赵军申请了调查李蓉在该信用社的存取款记录,经调查,李蓉在2009年4月24日到29日期间先后三次,分别进账了10万元、2万元和5万元。“这可以证明我给了她钱,不然她哪里有这么多钱存的?”赵军说。“10万元是我向我堂哥借来准备买车的。”李蓉解释道。
前面两次开庭,赵军甚至还找来了一个证人来证明自己确实给了李蓉二十多万元钱,二人究竟谁在说谎,一时难辨真伪。“我发誓我说的都是真话,我申请进行测谎。”赵军提出不管花多少鉴定费,他都要做这项心理测试。8月30日,李蓉和赵军一起到南京师范大学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了测谎鉴定。9月10日,当拿到鉴定结果的时候,赵军松了一口气。通过心理生理测试,测试结论认为,赵军在接受本次测试的时候,对相关问题心理反应基本正常,故通过本次测试;李蓉在接受本次测试的时候,对相关问题心理反应异常,故未通过本次测试。
昨日上午9点,栖霞区法院第三次开庭审理了此案。昨日庭审结束后,由于赵军拒绝调解,法院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作者:戚研 姚均祥/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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