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期间当上黑老大
2008年5月,洪操胜第五次受到公安机关打击处理,并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在缓刑期间,洪操胜不但不悔改,竟拉拢蔡川安、张斗国、张灿、胡祖等人,建起了一个等级明显的17人团伙,洪操胜被团伙成员尊称为“老大”。
检察机关查明,以洪操胜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坐大成势,为害一方,且利用逐渐形成的强势地位,采取暴力威胁、聚众架势手段,多次充当“地下出警帮”角色,有组织的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介入经济纠纷、工程纠纷、民间纠纷、逼讨债务等,威慑老百姓就范,群众敢怒不敢言。
靠毒品维系内部关系
洪操胜建立黑社会性质组织团伙的目的无非是殓财。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该团伙通过强迫交易、经营游戏机室赌博违法犯罪活动或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费用,为组织成员提供部分生活开支。一旦有团伙成员被抓,洪操胜还向被关押的成员提供生活费。
洪操胜被怀宁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后供述,他一般通过向组织成员提供毒品吸食维系关系,使团伙成员始终离不开他。
直到今年2月份,洪操胜因涉嫌寻衅滋事落网后,其属下也相继落网。记者11月11日获悉,怀宁县人民检察院已于11月1日提起诉讼,指控该组织成员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强迫交易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等多项罪名。
本报记者蒋六乔
32岁的怀宁人洪操胜曾先后5次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并在缓刑期间组建了17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第六次落网后,洪操胜供述,他平时靠向组织成员提供毒品吸食维系内部关系。怀宁县法院此案将于近日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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