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浴场被封 消费卡谁赔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2日10:50  生活新报

  记者 尹定文

  昨日,刘先生来电称,去年他在穿金路的日新温泉浴场办理了一张铂金消费卡,可11月9日晚上他和家人准备去泡温泉时,发现该温泉浴场没有营业,由于当时光线很暗,没弄清楚浴场不营业的原因。刘先生回家后,拨打了该温泉浴场的联系电话,却无人接听。

  刘先生称,办卡的时候,了解到该浴场已经营业了很长时间,感觉很正规,没想到没消费几次就停业了,目前消费卡里还有400多块钱。“像我这样的顾客不止一个,他们关门也不通知一声,担心钱被骗走了。”日新温泉浴场位于穿金路152号,在商业机械厂的停车场内。刘先生所谓的“关门”是指该浴场被法院封了,两张“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的封条贴在玻璃门上,封条贴封日期为2010年10月20日,而与日新温泉浴场相邻的日新平步青云浴足门上也被贴了相同的封条。据知情人士介绍,日新温泉浴场被查封,是由于浴场老板拖欠房东房租。

  在该浴场门口的墙壁上,还贴着一张《通知》,《通知》提到,由于和商业机械厂产生合同纠纷,暂停营业,浴场将会和其他浴场联系,让持卡会员继续消费,如果不愿意到其他浴场消费的会员需等合同纠纷结束后,作出妥善处理。

  浴场暂停营业后,该浴场与会员对接工作由一陈姓工作人员负责。他称将尽快恢复营业,并联系其他合作单位,让持卡会员正常消费,但目前尚未找到合作单位。“至于消费卡内的钱,现在退不了,公司的钱被法院冻结了。”

  ■律师说法

  “浴场应退钱”

   资金是否被法院冻结与消费者无关

  云南省大韬律师事务所黄建军律师认为,浴场被法院查封,消费卡处置权应给消费者,如果消费者不愿意等待浴场恢复营业,也不愿意去合作浴场消费,浴场应该将钱退还给消费者,至于浴场的资金是否被法院冻结,则与消费者无关。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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