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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我省困难企业在职职工将全部纳入医保参保范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2日11:30  云南网

  云南网讯 (记者 彭锡)2011年,云南将着力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参保、把困难企业在职职工全部纳入参保范围以及解决好外来人员属地参保,将全省城镇医疗保险参保率提高到90%,实现900万人参保,而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平均报销比例也将提高至60%。这是11月12日,记者从全省医疗保险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的消息。

  省委常委、副省长李江在会上表示,截止今年10月份,我省城镇医保参保人数已达到807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参保413万人,城镇居民参保394万人,参保率达到81%。而未来的一年,也就是到2011年,我省还要巩固和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将城镇医疗保险参保率提高到90%,实现900万人参保。其中城镇职工要达到460万人,城镇居民参保要达到440万人。

  据悉,接下来云南将做好三部分人群的参保工作:着力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参保、把困难企业在职职工全部纳入参保范围以及解决好外来人员属地参保。

  其具体要求是:对于灵活就业人员,允许其自愿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或城镇居民医保;农民工则是分类指导,强化措施。对于签订劳动合同并于企业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必须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或城镇居民医保。对于其他农民工,可根据自主选择,参加户籍所在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也可参加务工所在地城镇职工医保或城镇居民医保;对于困难企业在职职工,原则上要求困难企业想尽一切办法为在职职工参加医保缴纳相应费用,对确实无力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经省政府同意,可允许参加城镇居民医保,中央和省、州(市)财政将给予相应的参保补助;对于外来人员,无论是成年人还是儿童,均不得以户籍等原因设置参保障碍,必须保证在务工地实现无障碍参保,并享受与当地居民同等的参保补助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

  另外,记者还了解到,从明年开始,我省还将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平均报销比例提高至60%,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其具体方法将通过“一降两提高”来实现,即全省统一降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报销起付标准。一、二、三级医院起付标准分别降低为100、200、300元;提高住院报销比例。一、二、三级医院分别提高到75%、65%、55%。一年之内住院最高支付限额统一提高到3万元。

  而从2011年1月1日起,云南还将全启动实施城镇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参加医保的城镇居民同时参加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普通居民每人每年缴纳50元,特殊困难居民每人每年缴纳30元,城镇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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