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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稳定蔬菜价格的应对措施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2日13:09  云南网

  云南网讯 昆明作为蔬菜主产区,蔬菜供应充足,品种丰富。目前全市平均日上市蔬菜达6900多吨。但是,在全国蔬菜价格普遍上涨、市场需求推动价格走高,省外受灾后对叶菜类蔬菜需求量加大,外销量增加,生产资料价格上涨,蔬菜生产、运输成本增加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下,近期,我市蔬菜价格出现上涨势头。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国发〔2010〕2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的意见》(国办发 〔2010〕18号)等文件精神,迅速稳定当前蔬菜价格,市政府决定,立即采取一系列应对措施,迅速平抑菜价,稳定市场供应。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蔬菜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

  为切实保障我市蔬菜市场供应充足,稳定蔬菜价格,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昆明市稳定粮食蔬菜供应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昆政办文〔2010〕25号)要求,在市稳定粮食蔬菜供应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能职责,当前重点突出抓好稳定蔬菜市场价格各项任务措施的落实,确保各项应对措施快速见效。

  二、加强媒体宣传力度,从正面引导居民消费。

  从即日起,市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大对我市蔬菜生产供应情况的宣传报道力度,让广大市民充分了解和认识当前我市蔬菜供应总体充足的形势,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同时,启动蔬菜价格日通报制度,由政府有关部门负责收集主要蔬菜批发市场、主要零售市场的主要蔬菜品种批发、零售价格情况,通过省市部分新闻媒体每天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使广大市民及时了解我市蔬菜供应及价格情况,避免市场恐慌,避免人为炒作蔬菜市场价格引起的波动。同时,加强对互联网信息的管理,防止夸大事实,歪曲事实的虚假信息传播,依法打击恶意炒作、造谣惑众等不法行为;加大价格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提醒、告诫、劝阻等方式,进一步提高经营者价格自律意识,维护市场价格稳定。

  三、加强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欺行霸市行为。

  由市政府相关部门对协调价格、价格联盟等形式的串通定价、联合提价行为进行坚决查处,严厉打击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和牟取暴利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对性质恶劣、问题严重、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始终保持对市场监管的高压态势。同时,市、县(市)区两级有关部门,要切实按照《昆明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迅速规范农贸集市摊位费、卫生费的收取标准,降低经营成本。

  四、立即启动“昆明市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增长机制”和“昆明市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人员临时价格补贴联运机制”。

  为确保困难群体不因物价上涨幅度过大而影响基本生活,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尽快启动“供养标准增长机制”和“临时价格补贴机制”,并迅速实施。

  五、加大产销衔接力度,进一步增加鲜菜供应量。

  我市蔬菜总产量充足,仅只是品种结构有差异,根据市场需求,由市政府相关部门共同组织蔬菜生产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型连锁超市、社区生鲜菜市场等零售市场之间开展农超对接,建立直接对接关系,增加供应量。同时,市农业局要积极引导全市各蔬菜生产龙头企业站在全局的高度,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感,增加优质、价廉蔬菜的本地供应量。

  六、完善“绿色通道”政策。

  市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蔬菜等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扩大“绿色通道”政策覆盖的蔬菜品种范围,对蔬菜等生鲜农产品配送货车发放特别通行证,允许24小时进城通行,切实降低运输成本费用,保障市场供应。

  七、合理布局,设立蔬菜直销流通网点。

  市、区两级有关部门要抓紧组织王旗营蔬菜批发市场有限公司等蔬菜批发企业,在困难群众居住较为集中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社区,农贸市场不配套、群众买菜不方便的区域,以及居住人口比较集中的较大社区设置“蔬菜直销进社区销售网点”,本着“微利保本”的原则进行直销,方便群众购买价廉物美的蔬菜。

  各级、各有关部门将把稳定蔬菜价格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作为保障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措施,全力快速抓紧抓好抓实。确保蔬菜价格和市场供应稳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一日<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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