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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拟就网络商品经营管理公开听证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2日13:14  春城晚报

  本报讯  网络购物,方便消费者的同时也有隐忧,想要退换货更是难上加难,网店实名制或许能为消费者提供保障。19日,昆明市工商局将公开听证《昆明市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征求修改意见。即日起感兴趣的市民可以报名,时间截止到本月16日。凡在本市居住或者工作且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昆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报名。

  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网络商品经营者除了必须如实发布商品信息,对其进行必要而详细的说明,还要完整保存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购、销货凭据,且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两年。对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的要求要更为严格,他们要做好用户注册,网络商品经营者主体资格核审制度,网络平台交易规则,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等,也就是平台要对网店核查身份,确保网络交易顺利进行,还要保护消费者权益不受侵害。

  此外,在网络商品交易活动中,网络商品经营者不得利用网络捏造、散布虚假信息,发布违法广告或者进行恶意对比,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或以合同格式条款、网上通告、电子信函等方式单方面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等。

  本报记者 宋金艳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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