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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期到 摊主占着摊位不走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2日14:50  生活新报

  都市时报 记者 李晨晨 实习生 孟天富

  昨天,在北京路鲜又多农贸市场做生意的谢女士,再次来到市场管理办公室讨要摊位保证金。谢女士称,自己摊位的租期还未到就被市场管理方强行赶走,并且不归还保证金。不过据了解,谢女士的摊位11月5日已经到期,由于其不按合同约定撤走,并且态度蛮横,市场管理方不得已才按合同规定扣押其保证金。

  “他们把我的菜全砸到地上了,损失了700多元也不赔。”谢女士愤愤不平地说,11月8号中午自己在市场内卖菜,但是几名工作人员不由分说地将其摊子砸了,还大声呵斥其立即离开市场。“我的摊位租期还没到,凭什么赶我走!”谢女士说,按双方此前约定合同应该是到11月20日才期满,现在还差10多天对方就强行赶人,根本是不讲理的行为。随后谢女士出示了双方签订的摊位租赁合同,不过合同上却注明“租期从4月20日到10月20日止。”“租期已经到了啊,谢女士为什么还坚称自己有理呢?”对于记者的疑问,她解释说,在签订合同之前,市场管理方的负责人曾口头承诺免费赠送一个月的租期,现在却反悔。对此她向市场管理方提出要求,将1500元保证金和因摊位被砸而损失的760元还给自己后,就不再前来纠缠。

  随后记者找到了市场管理方的相关工作人员,“她霸占了别人的摊位,还强词夺理。”工作人员说,谢女士原本在市场内靠后的摊位经营,但是由于摊位规划调整,暂时允许其搬到前面的空位经营,“没想到她占着好位子就不搬了。”工作人员说,此前他们曾答应对方,签半年合同免费赠送半个月租期,按理11月5号已经到期,并且谢女士现在的摊位已经有租户预定了,他们曾多次通知其搬回原位,但是谢女士就是不理会。眼看谢女士的摊位租期已过,但是其仍不搬走,他们才强行阻止其继续经营,“我们没砸她的摊位,只是把菜挪到地上。”工作人员无奈地说。

  “签半年合同只赠送半个月租期啊!”记者询问了市场内的几位商户,对方都表示从未听说过“签半年合同还能赠送1个月租期”的说法,同时也有部分商户认为,谢女士多次前来吵闹的行为,影响了他们的正常经营。随后双方到了派出所,在民警的调解下,市场管理方将2260元归还给了谢女士,谢女士表示以后不再纠缠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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