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成都11月12日消息(记者贾立梁 隆敏)成都双流县政府近日出台《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关爱行动实施方案》,全面启动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特别关爱行动,对女方未满49周岁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给予特别关爱和经济上的扶助。新政策的推行加上国家现已实行的对女方年满49周岁以上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双流县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对所有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的全覆盖。
双流县计生特殊困难家庭关爱行动扶助对象是:女方未满49周岁的双流县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三级以上伤病残后未再生育且未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扶助标准是:对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且未收养子女的夫妻,?由县政府给予每人每年1200元的扶助金,直至再生育或收养子女为止;对独生子女三级以上伤病残后未再生育且未收养子女的夫妻,由县政府给予每人每年960元的扶助金,直至再生育或子女康复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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