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12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12日公布的消息,国务院11月9日正式批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有关请示,同意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国务院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申报北海市为历史文化名城的请示》的批复中指出,北海市历史悠久,文化底蕴丰厚,历史遗存丰富,近代城市建设特色突出。批复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及北海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批复精神,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要求,正确处理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明确保护的原则和重点,编制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划定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制订严格的保护措施。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指导下,编制好重要保护地段的详细规划。在规划和建设中,要注重体现近代文化特色和地方传统风貌,不得进行任何与历史文化名城环境和风貌不相协调的建设活动。
批复中还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要加强对北海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规划、保护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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