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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库建成后缩水近5平方米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2日16:32  内蒙古晨报

  售楼部:按套出售不计误差

  □记者 王武

  本报新闻热线3339111消息 “花了16.5万元买了个车库,拿钥匙的时候发现竟然少了近5平方米,开发商也拒绝赔偿。”昨日,家住赛罕区希望阳光苑的杨先生致电本报新闻热线反映。

  据杨先生介绍,2008年5月份,他在希望阳光苑购买了一套房和一个车库,今年8月14日,他拿到了车库的钥匙。“经丈量,车库由合同上签订的27平方米缩减成22.3平方米。”杨先生拿出图纸介绍,“根据图纸显示,车库尺寸、朝向和位置发生重大变更,售楼方应该提前告知购买者,而我们购买的车库发生这么大的变故,竟一直被隐瞒,直到我们自己丈量才发现了如此大的误差。”杨先生的妻子告诉记者,该事件发生后,他们曾多次和售楼部负责人协商,希望对方能对误差部分进行赔偿,但对方一直不予赔付。

  希望阳光苑的售楼部许经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们是按套(房屋和车库)出售,车库建成后确实是与实际大小有误差,长度在原来的基础上少了90厘米,但根本不影响购买者的停车。而且售楼合同上表述很明确,不计面积误差处理,以套为出售单位。”许经理表示,出现此类情况,购买者可以提出退钱。“如果其愿意继续使用,我们可以提供购买者银行利息(购买车库的贷款)的双倍或者多倍。”

  许经理告诉记者,杨先生提出的索赔8万多元公司无法接受,杨先生可以向法院起诉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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