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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桥一隧24小时严管非机动车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2日19:24  汉网-长江日报

  本报讯(记者李亦中通讯员张振宇王威)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交管部门连日来加强对“两桥—隧”(长江大桥、二桥,长江隧道)等过江通道非机动车通行的管理,目前两桥—隧交通秩序井然。交管部门昨日表示:对非机动车通行长江两桥—隧的违法行为,继续实施24小时严管。

  交管部门介绍,市政府早在1995年就颁发了《关于长江二桥及相关道路管理措施的通告》,规定全天禁止非机动车通行;2007年,经市政府同意,交管部门发布《关于进—步加强长江大桥等道路桥梁交通管理的通告》,规定长江大桥禁止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通行,自行车应在人行道内推行;2009年4月,长江隧道从开始运行就禁止非机动车、行人通行。

  “两桥—隧”在设计上规定功能是公路桥(隧),未设置非机动车道,只允许机动车通行。非机动车的驶入,势必挤占机动车道,造成与机动车混行,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和道路拥堵。同时,非机动车的安全稳定性相对较弱,部分电动车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缺乏交通安全法规知识和出行安全常识,—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极易造成非机动车驾驶人的伤亡。此类交通事故尤以长江二桥较为突出。仅今年1至10月,长江二桥上违法闯桥的非机动车与机动车混行,先后引发交通事故多达186起,导致仅重伤者就有15人。

  今年4月23日12时20分许,叶某驾驶中型普通客车,沿长江二桥由北向南行驶至长江二桥南岸128号电杆处时,恰逢同向行驶的柯某驾驶电动车向左变更车道,叶某来不及采取避让措施,致使客车与电动车相撞,造成柯某倒地受重伤,失去生活自理能力。

  8月22日7时31分,刘某驾驶公交大客车,沿长江二桥由南向北行驶至南岸地段108号电杆附近时,大客车与同向行驶的电动车发生刮擦,致驾驶人黄某倒地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市交管局秩序处负责人呼吁: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切勿驾驶非机动车通行“两桥—隧”,须过江的非机动车驾驶人,可选择汽渡或轮渡通行;也可改乘公交车出行,目前通行长江二桥的公交车有17条线路。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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