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雌雄大盗犯案 主犯一审获刑11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3日01:41  海峡都市报

  □“网上疯狂‘对敲’ 牟利7万” 追踪

  昨日,石狮市人民法院对一起新型盗窃案作出一审判决,来自河南的一对雌雄大盗获刑,主犯张某一审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5万元,其女友刘某被判有期徒刑2年4个月、处罚金1万元。

  原来,张某和女同事兼女友刘某,是石狮某期货经纪公司的经纪人,该公司提供给客户的账号,和初始密码仅差一位数,两人发现漏洞并钻了空子,套取客户账号和密码,在网上疯狂“对敲”交易,半年牟利7万余元(网上疯狂“对敲” 牟利7万),而警方后期审查又发现他们已牟利近1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张刘二人单独或共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用他人期货账户和密码非法登录进行“对敲”交易,秘密窃取他人期货账户资金,其中,张某盗窃数额高达98470元,属数额特别巨大,刘某盗窃数额达29000元,属数额巨大,两人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对于张某辩称他的行为只是一般违法、不是盗窃的辩解,法院审理认为,两人盗用他人的期货账户、密码非法登录操作,在他人未察觉的情况下,以“对敲”交易手法占有他人账户资金,其行为符合盗窃罪非法占有和秘密窃取的主客观特征,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

  张某指使刘某开立账户并操作实施“对敲”交易,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刘某受张某指使开立账户以供作案,起次要、辅助作用,是从犯,可减轻处罚。

  N本报记者 陈世国 通讯员 黄秋萍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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