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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歹徒劫杀农村留守妇幼伏法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3日02:23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王秋实 王丽娜)河南人朱国委趁村民家中男人外出打工,只有妇女和孩子留守之机,将母子俩残忍杀害并抢走财物,被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昨天,最高法通报三起抢劫、杀害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的死刑案件,凶手因罪大恶极均于近期被执行死刑。

  这三起案件分别发生在河南省安阳市、商丘市和安徽省阜阳市,其中河南人朱国委手段最为残忍,他打听到河南省滑县牛屯镇村民傅女士家丈夫外出务工,家中常年只有她和孩子留守,便预谋去抢劫钱财。2008年11月7日晚,朱国委携带劈刀翻墙进入傅家,遇到傅女士反抗后,朱国委用刀连砍其头部,致其颅脑损伤死亡。随后朱国委又残忍地劈死了只有7岁的孩子小康。随后朱国委劫走价值1.4万余元的首饰和现金。河南省安阳市中级法院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决定对朱国委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朱国委提出上诉。河南省高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最高法依法核准了这一裁定。

  最高法表示,近年来,随着农村大量人员的外出务工,以外出务工人员妻子、儿女为犯罪对象的案件逐渐增多,有的案件作案时间跨度长,被害人数众多,犯罪性质恶劣,严重危害当地的生活秩序,并在农村造成了恐慌。此次核准的三起案件中的4名被告人已于近期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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