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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义车辆剐蹭可填身份确认书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3日02:23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于杰 通讯员陈秀荣)今后在顺义交警辖区内发生事故的司机,除填写快速处理单外,还要在交警监督下填写《交通事故当事人基本情况确认书》(简称《确认书》),以确认个人信息。这份《确认书》将会成为法庭认可的有效证据,事故受害者一方可据此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顺义交通支队介绍,此举旨在解决事故受害方索赔难的问题,这一举措在本市属首创。

  昨天,顺义公安分局交通支队与顺义区人民法院联合建立交通事故当事人告知制度。顺义交通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此前在交通事故快速处理过程中,当事人填写信息不准确,交警处理完现场后,事故受害一方往往无法联系到事故责任方,受害方到法院起诉常因缺少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而无法获得支持。另外,记者也了解到,目前,车主发生交通事故,很多仍选择让交警处理。因此,顺义交通支队和顺义法院联合启动这项个人信息现场确认的制度,作为对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补充。

  今后,凡是在顺义交警辖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当事双方除填写快速处理单外,均要如实填写《确认书》。《确认书》在交通民警监督下填写,内容是本人和指定代理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住址、联系方式和身份证号码等。

  顺义交通支队和顺义法院介绍,《确认书》经过当事人签字确认后具有法律效力,可作为人民法院送达的有效依据,法院可据此缺席审判责任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受害人签订《确认书》后,可在交管部门对交通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后,向区人民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及财产保全诉讼期限,以防事故责任人在受害人提起索赔诉讼前转移财产。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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