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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工缴养老保险费15年可在厦门退休养老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3日02:43  海峡都市报

  明年7月起,用人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也大幅提高

  外来工可在厦门退休养老了。昨日,《厦门市外来员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正式发布,明确规定,在厦外来工缴交基本养老保险满15年后,达到退休年龄时,就可按照厦门城镇企业职工退休金计发办法,办理退休手续领取退休金,该办法从明年7月起施行。

  缴交养老保险15年可在厦门办退休

  最大亮点是,外来工按该办法参保后,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仍在厦门,且1999年7月后的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或15年以上的,达到退休年龄时,凭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可办理退休手续,便可按《厦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的若干规定》计发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自退休手续办理完毕的次月起按月领取,直至死亡。

  如果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不满15年的,可以个人身份以最低工资标准为缴费基数,按厦门市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逐月继续缴费至满15年后,就可以办理退休手续。

  外来工参保后跨统筹范围流动就业或回户籍所在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按规定随同转移。对于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缴费不足10年的人,可以将在厦门市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至户籍所在地,或转至参保缴费满10年的其他地区,厦门市社保经办机构将开出在厦门的缴费凭证并协助办理转移。

  单位缴费比例2年后提至14%

  外来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按月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缴费基数为厦门市政府公布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缴费比例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为12%,2012年7月起为14%。个人缴费比例为8%,从工资代扣代缴。

  目前,在岛内,外来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都是8%;在岛外,用人单位缴费比例是6%,个人是8%。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说,将单位缴费比例提高到14%后,就与厦门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一致,为今后的逐步并轨打下基础。

  按目前执行的最低月工资标准900元和单位缴费比例14%测算,企业每月需为每位外来工缴费126元,全年缴费总计1512元。至今年9月末,厦门外来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有73万多人,他们都将受益。

  N本报记者 郑友贤 通讯员 陈相秋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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