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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早朋友来电话:12楼扔下袋垃圾,你干的吗?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3日03:21  华商网-华商报

  “有人从12楼往下扔了袋垃圾,是你干的吗?物业在一楼电梯口贴了通告,还贴了一张从里面找出来的、被撕碎的银行存款单照片复印件,上面有你妹名字呢,快回来看看吧。”11月10日上午,朋友的一个电话让王先生顿时蒙了。

  电梯口贴着妹妹的存款单

  王先生说,不久前他在西安市科技二路西口的龙城铭园小区一单元12楼买了套房,一直让妹妹居住。“不会是她扔的吧?”王先生马上给妹妹打电话。“我没往下扔啊。早上临出门我把一袋垃圾放在家门口纸箱子里了。”王先生的妹妹一口否认。

  10日晚7时,疑问重重的王先生终于熬到了下班,迫不及待往家赶。

  刚到一楼电梯口,他便发现了一张盖着小区物业公章的通告:“10日早上9时35分42秒,一号楼某业主将一袋生活垃圾从12层电梯前厅窗户向外抛出……这种行为违背了做人的道德底线……”旁边有三张复印的垃圾照片,其中一张是已被撕成了10多片的银行存款单照片复印件,上面妹妹的名字清晰可见。

  住户说垃圾是她的但她没扔

  “这袋垃圾是我早上放在家门口的,但不是我扔到楼下的!早上8点多我就出门了,9点多怎么可能在楼上扔垃圾啊!”王先生的妹妹说,“没找我核实就贴通告,还随便张贴我的银行账单,这不是侵犯我的名誉权和隐私权吗?”“照片上的存款单上显示今年8月存了五万元,上面还有妹妹的名字,这要是被别有用心的人看到了怎么办?对她的人身安全是不是也形成了威胁?”王先生说。

  物业说这样做是为警示业主

  “前不久就有人从楼上往下扔垃圾,差点砸到人,没几天又重演。”昨日下午,龙城铭园小区物业公司一位姓董的工作人员说,“小区监控录像显示垃圾是9时35分42秒从12楼前厅窗户扔下来的,因为监控没有拍到究竟是谁扔的,只在垃圾袋里找到了这张撕碎的银行存款单。我们也是为了警示其他业主爱护环境,才把它复印张贴出来的。”“通告中并没有指名什么人扔垃圾,况且存款单是她当垃圾扔掉的,这怎么能算隐私呢?侵犯名誉权也谈不上啊?”这位工作人员说。

  焦点1

  垃圾里找存单是否侵犯隐私

  “我经常能在垃圾桶捡到名片、简历、发票、银行账单等,有时还有身份证复印件,其中名片最多,上面清楚记着姓名、电话、地址等个人信息。”昨日,西安邮政家属院的一位清洁工说。

  那么,这些“废纸”受不受法律隐私权的保护呢?“这都不受隐私权的保护,如果自行丢弃,如王女士自行撕毁并扔掉的存款单,就属于自动放弃了所有权;如果是不小心丢弃,就属于遗失物,捡拾者有义务保管。”陕西朱西江律师事务所崔斌律师提醒市民,“扔垃圾或卖废品时,要将涉及个人隐私的材料进行粉碎、焚烧。必须向他人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时,对方用完以后,要进行销毁。”

  焦点2

  没调查贴通告是否侵犯名誉

  “其实物业完全可以等我们回来调查清楚后再处理,现在物业并没有和我们核实就张贴了存款单复印件,上面我妹妹的名字还清晰可见,这是不是侵犯了她的名誉权?”王先生说。“如果物业在没有调查清楚的情况下,就张贴通告和存款单复印件,上面还有王女士的姓名,这就侵犯了她的名誉权,情节严重的可以构成诽谤。”崔斌说,“王女士有权要求物业做出书面道歉。”

  延伸

  高空抛物造成伤害该咋处理

  对于这类高空坠物的案例,如果造成人员伤亡又没有找出肇事者,究竟由谁来承担责任呢?

  崔斌说,法律规定,如果是“高空坠物”或“高空作业”造成行人伤害的,属于过失行为,责任人应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受害人相应损失;而如果是故意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抛物者还应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抛物者无法查明,受害人可以将所处位置以上楼层(一般是两层以上)的所有住户或单位作为共同被告,要求他们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能证明自己没有责任的除外。本报记者 周金柱 李治燕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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