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河南一媒体刊登了题为《俺的饭钱啥时能要回来》的群众来信,信中反映了濮阳市委办公室欠桃园酒店13万元饭钱没有支付的情况。濮阳市委办公室遂致函该报提出异议:认为“刊发未经认真审核的文章,有损我单位(濮阳市委办)的形象……强烈要求从电子版上删去该文章”。为进一步澄清事实,近日记者赶赴濮阳进行调查。
刘文明是原濮阳市桃园酒店的承包人之一。他说,2005年6月,他与合伙人一起承包了桃园酒店,后于2008年3月将酒店低价转让。在此期间,濮阳市委办公室有部分饭钱没有结清,市委办行政科便打了3张欠条,欠费金额共计15万元。2008年至今两年多,刘文明多次讨要,得到的答复大都是“没钱”,只有3次要来共计2万元欠款,还有13万元没有着落。
记者看到,这3张欠条均盖有公章。后两张欠条明确写着,欠费产生的时间是在2007年之后,而在濮阳市委办公室10月9日致该媒体的公函中,却有这么一段话:“近几年来,特别是2006年以来,濮阳市委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节能降耗、厉行节约的要求,……未产生任何欠账。”与欠条上的时间明显矛盾。
11月5日下午,经手此事的濮阳市委办公室行政科主任科员纪波承认,市委办确实欠了桃园酒店13万元饭钱。纪波表示,今年经费紧张,待年底结算之后,市委办定会偿还一部分欠款。 (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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