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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两岸重判陈水扁反响强烈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3日06:05  浙江日报

  据新华社台北11月12日电(记者 张勇)原台湾当局领导人陈水扁因“龙潭购地弊案”“买官案”终审分别被判11年和8年徒刑的消息,在台湾社会引发强烈反响,相关消息12日也成为台湾各大报纸的头版头条。

  12日出版的台湾《联合报》《中国时报》等,以《贪污定谳 扁珍入狱》《贪污定谳 扁珍要坐牢》《扁珍重判19年》等几乎相同的标题,重点报道陈水扁夫妇因弊案被判重刑的消息。

  有评论认为:部分案件先定谳“不致使正义迟到”,也可免去无谓的政治风波,使社会“早日跳脱扁案的梦魇,实属幸事。”还有民众表示,其实多数人对于这样的发展并不讶异,“甚至可以说等待多时”。

  陈水扁家族涉及的多起弊案,11日由台“最高法院”就其中的“龙潭购地弊案”和“买官案”作出终审判决。陈水扁和妻子吴淑珍各被判两个职务收贿罪,刑期分别为11年、8年,各并科罚金1.5亿元(新台币,下同)、500万元。陈水扁也成为史上首位因贪污案被判入狱的卸任台湾当局领导人。

  陈水扁夫妇判刑确定后,近日内将由检察官发监执行。由于陈水扁目前仍在羁押中,因此可接续执行,不再有延押、接押的问题,而其身份从此由收容人变成受刑人。至于两人服刑的刑期长短,将由检察官向高院声请,执行刑期预计将在11年到19年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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