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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不着 拒放封 陈水扁被判重刑后心情明显低落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3日09:01  台海网

  台海网11月13日讯 陈水扁夫妇前天被判重刑后,扁一夜难眠,昨天上午拒绝放封,透过赴台北看守所探视他的作家黄越绥发表声明,陈水扁表示“这是违宪的判决、政治的处决,也是国共联手要置我于死的判决”。

  扁和律师团研究后,将提非常上诉或再审之诉,甚至声请释宪。扁说他会“在屈辱中等待、在屈辱中抱希望”。

  陈水扁被判重刑后,心情明显低落,昨天向探视他的黄越绥、“立委”翁金珠说他前晚整晚都睡不好,但心情已平静。

  陈水扁声明表示,他从事政治近30年,“成王败寇”了然于胸,并举南非黑人领袖曼德拉在狱中度过长达27年为例,他可以在监狱中度过刑期。

  他认为高院对他的案件有两次羁押庭和这次的审判庭,都是同样是第五庭合议庭审理,判决他有罪是有政治预谋;而马英九在判决前两天召集司法高层发表个人意见,两天后判决结果就出来,马英九有干预司法之嫌。

  陈水扁透过黄越绥对判决结果,发表三点声明,第一、龙潭购地案的判决是违宪的判决;他认为“总统”职权主管“国防”、军事和“外交”,地方建设归“行政院”概括承受,他不应该被判有罪。

  其次、这是政治的处决。马英九过去曾说“子弹已上膛了”,要我死得很难看,而二次金改案一审他获判无罪,马身为国民党的主席,居然公开指责和围剿承审法官周占春,还说无罪判决不能符合人民期待;而最高法院对他的有罪判决,是对他的政治处决。

  最后,国共联手要置他于死地。陈水扁律师团昨天下午在北所和扁商讨判决结果。律师郑文龙表示,他们发现最高法院论述贪污治罪条例中的公务员法定职务,是引用1995年旧的判例,认为只要公务员职务上有影响力,收贿就构成贪污。

  但刑法在2005年2月2日,修改为以公务员法定职务权限范围内,他们认为最高法院误解新修的法令而做出违背法令的判决,律师团将提出非常上诉或再审之诉,甚至声请“释宪”。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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