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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败诉继续维权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3日09:28  新安传媒网

  本报讯11月12日下午,备受关注的“艾滋病就业歧视第一案”(本报曾报道)在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 原告小吴(化名)诉讼请求被驳回,其代理律师当庭表示将上诉。

  法院

  “不予录用”并无不当

  小吴报考教师因体检艾滋病检测呈阳性被拒录,因此状告安庆市教育局与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此案经本报报道后,引发广泛关注。

  经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该院认为被告作出的不予录用决定事实依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亦无不当,判决驳回原告小吴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负担。

  小伙

  誓将维权进行到底

  11月12日,小吴并没有出现在法庭上。小吴的委托代理人在第一时间通过手机将判决结果告诉他,小吴在电话中语气低沉,很是沮丧。

  小吴表示,自10月13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后,他一直处于煎熬之中,总期待能有一个好消息。

  对于诉求被驳回,小吴表示将上诉。目的是希望自己的行动能够推动相关法律政策的完善和改进。

  小吴说,自己是处于潜伏期的“艾滋病病毒携带者”,在工作能力上与其他人并无任何不同。“我下一步会上诉,维权到底!”

  律师

  意料之外情理之中

  对于当天的判决结果,小吴的代理律师之一、安徽江淮律师事务所的郑继能用“意料之外,情理之中”进行了概括。

  郑继能说,该案归结了两个焦点,一个是教师招考能不能适用公务员标准,二是适用公务员标准合不合法。“不同行业的从业人员有不同的身体要求。招考老师不应当适用公务员的标准。 ”

  本报见习记者孟洋

  本报记者蒋六乔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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