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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就业歧视第一案原告败诉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3日13:09  新闻晚报

  □据京华时报报道

  11月12日下午,我国首例艾滋就业歧视案在安徽安庆市迎江区第五法庭宣判,法院认为两被告(安庆市教育局、人社局)在教师招聘中适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并无不妥,根据教师法对原告作出的拒绝录用决定符合法律规定,驳回原告艾滋感染者的全部诉讼请求。目前,反歧视公益机构北京益仁平中心已致信卫生部,建议从科学的角度明确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从业范围。

  安庆小伙儿小吴(化名)因为在体检中被确认为艾滋抗体阳性,被安庆市教育局拒绝录用。小吴遂将教育局告上了法庭,被称为“艾滋就业歧视第一案”。

  昨日庭审中,法院认为,小吴是艾滋病感染者。根据有关规定对从事教师职业身体条件的要求,被告根据原告的体检报告作出不予录用决定,事实依据充分,驳回小吴的诉讼请求。

  原告 这关系到我们生存

  “乙肝都翻身了,为什么艾滋病不可以网开一面呢?”“中国艾滋病就业歧视第一案”当事人小吴对败诉的结果感到很失望,“教育局称他们是按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招聘。可是,如果各行各业都按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来招聘人的话,我们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就无法找到任何工作了。这可关系到我们的生存问题”。

  律师 创造一个危险先例

  昨日的开庭现场,原告小吴代理律师李方平表示要上诉。李方平表示,国家没有任何的法律法规禁止艾滋病毒感染者进入教师这个行业,限制艾滋病感染者进入某一个行业,这将涉及到上百万的HIV,就是艾滋病毒感染者的就业权利。

  机构 从业范围需明确

  在昨日寄给卫生部的建议信中,反歧视公益机构北京益仁平中心指出了艾滋感染者遭就业歧视的一个重要原因:虽然法律禁止艾滋就业歧视,但具体规定抽象含糊,难以执行。“法律到底是保护艾滋感染者和病人在所有领域的就业权还是只保护部分领域的就业权?并没有清楚的界定。必然导致实施效果大打折扣。 ”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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