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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学校、社区三方共建厦门大学“无讼校区”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3日13:41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厦门11月13日消息(记者周步恒 陈庚 通讯员李静)由法院、高校、社区三方共建的厦门大学“无讼校区”今天启动,将为辖区内的师生和居民提供多元纠纷解决方式,努力实现“小纠纷不出校区,大纠纷不出法庭”的无讼环境,把厦门大学校区构建成具有示范意义的无讼校区、和谐校区。

  厦门大学“无讼校区”由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厦门大学法律事务办公室、厦门大学法学院、厦门市白城社区居委会和演武社区居委会联合共建,成立共建“无讼校区”工作小组,对辖区内的矛盾隐患进行排查,交流总结调解经验。同时在两个居委会调解室设立“阳光法律服务站”,成员由三方人员组成,提供法律咨询、人民调解、现场立案、司法确认、巡回办案等法律服务。

  对于校区内直接向法院起诉的纠纷,可以在法律规定的审查立案期内,将案件交由社区调解员进行调解,审理中也可以采用诉讼与人民调解对接或诉讼与仲裁对接的方式化解纠纷。法院和学校还将合作对社区调解员进行辅导,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及调解能力。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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