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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滥权的严重后果就是“道歉”?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3日14:23  汉网-长江日报

  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桂五镇两位农民,因上访被镇政府干部强收“信访保证金”。11月10日,盱眙县纪委表示已经介入调查,并要求相关干部退款和道歉。(11月12日《京华时报》)

  荒唐的“信访保证金”事件,退款、道歉便了事了?官员侵犯百姓权利,双方代价上总是不对称的。“信访保证金”这件荒唐事上,至少有两个问题需要说明白:一是官员压制上访的违法性质;二是非法抓捕和关押严重侵权——访民被“架上”一辆车,押回后被关进一家化工厂,这该算什么性质?不能因为舆论关注点在“信访保证金”上,当地便以“退款”回应舆论,围绕这个“保证金”的问题多着呢。

  不能不承认,一些违法而又丑恶的事情越来越多之后,社会已经审丑疲劳,违法之事便渐渐自动“被合法”了,比如不择手段截访、违法抓捕关押访民,几乎从未听说过地方官员因此被追责;不追责,无疑是等于默认这种事“合法”;既然“合法”,各地官员便相互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然后是“保证金”、挂牌示众、“准备上访罪”等等恶劣事件的层出不穷。根本问题就在于,所谓的“调查处理”,多是用来敷衍舆论,比如舆论关注点集中在“信访保证金”,“处理”就是“退款”;至于“调查”,往往看不到下文。若像某地官员所说的“网上热闹十几天”之后,甚至几天之后而不再“热闹”,所有的事情便告风平浪静了。

  如此恶劣的违法行为,仅仅“道歉”就算没事了?滥用权力成本如此之低,岂不是连“门槛”的概念都不存在?所谓“前车之鉴”,给后来者警示的就是车子陷了还是翻了;而轻飘飘的“道歉”,既没“陷车”更没“翻车”,而是平平稳稳过来了,那么如此之“鉴”就是给后来者壮胆。当然,若不是这样的前车之“鉴”甚多,“信访保证金”、“准备上访罪”之类的荒唐该不会一个接一个。

  不能不承认,对待滥用权力也好,调查处理“信访保证金”问题也罢,如果监管者与被监管者站在同一条“战线”,所谓“严肃处理”的“严肃”,问责轻重的标准,注定和我们希望看到的不会一样。自己人查自己人、老子处理儿子……这种事情我们没有办法。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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