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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工具主义是依法行政的天敌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4日03:00  现代快报

  依法行政是政府公信力的生命线 11月10日 人民日报 范正伟

  日前,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指出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将依法行政与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结合起来,这在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的今天,耐人寻味。

  人民日报一评

  我们经常可以听到一些干部感叹:在某些情况下,“人们不愿相信政府一方的说法,哪怕是这种说法合情合理”。对于政府公信力所面临的这种挑战,一则新闻或许能揭示原因:前不久,在补偿纠纷案件中,重庆一工业园区管委会竟发函“警告”法院不要“一意孤行”。

  如果某些地方政府任意妄为、违法行政,如何期望自己能廉正生威、取信于民?倘若某些干部以实用主义的态度搁置法律,又怎能指望老百姓相信法律、选择法律?

  依法行政是政府公信力的生命线。行政权力在法治框架下运行,人们就会产生公正感、安全感;反之,如果行政权力不受法律约束,政府公信力就会遭到蚕食削弱。在贵州瓮安事件后,当地总结事件深层原因是在开矿、拆迁安置的时候,民众的利益受侵犯,而一些干部在处理这些问题时手法粗暴,处置失机,失去百姓信任。

  政府公信力是政府执行力的前提。任何政府决策,如果得到人们高度认同,推行起来就会获得支持,反之就很难推进。现实中,一些地方往往将依法行政视为发展羁绊。要么抛开法律,比如某县领导曾公开宣称:“如果样样都依法,我们就会一事无成”;要么漠视程序,比如对项目审批,经常“先上车后买票”。如此举动无异于饮鸩止渴:没有规矩,谈何发展?

  在现代社会,政府所面临公共问题的复杂性和多元性环境,常常会导致政府治理难度的增加,易于引发政府的信任危机。在这样的背景下,政府越要依法行政。政府任何时候都必须意识到:没有公信力一切都无从谈起,而要树立公信力,必须从依法行政做起。

  现代快报再评

  2004年国务院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日前又发布了《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几年下来,各地政府能够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也就不会有这个“意见”出台。鉴于政府权力屡见不鲜地违法行政,“意见”就一定要落实到政府用权的实践中。一定要让那些滥权的官员付出代价,权力或许还会有点忌惮。

  比如发生在陕西的两起事件,最低程度,也要由两地行政首长出面公开检讨、向受害人道歉、赔偿,并承担相应责任。这两起示众都是权力违法行政,就它已经造成全国范围内的恶劣影响而言,完全可以援引该“意见”第22条:“导致一个地区、一个部门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事件或者严重违法行政案件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直至行政首长的责任。”如果没有对违法权力的严厉惩治,“意见”永远只是意见。当然,“意见”也提到要提高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但,这一点实在让人难以乐观。宜黄事件后,一位官员匿名投书,宣称“依法行政是必须的,但一切机械照搬法律,同样会犯本本主义的错误。法律并非一用就灵……”在该官员眼里,法律不是权力必须遵守的,而是拿来用的。这种法律工具主义的潜意识,不幸在权力那里极为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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