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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鼓励引导民资进入供水供气行业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4日07:18  浙江在线-今日早报

  杭州鼓励引导民资

  进入供水供气行业

  □本报记者 胡轶笛

  早报讯 对于敢闯敢干的浙江民营企业家来说,“法无禁止即自由”,可以说得上是他们生存、发展的“秘籍”之一。

  而近日,杭州市政府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进入的行业和领域。”

  在《意见》中,城市供水、供气、乃至地铁等市政公用事业,在实行特许经营时,民间资本也能进入,民间资本战略性新兴产业,也在引导之列。意见还提出,积极探索建立民营企业家信用担保机制。

  对于杭州来说,这些都有着进一步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和竞争活力、提高经济综合实力的现实意义。

  《意见》全文共19条,所谓的民间投资,具体包括个体投资、私营企业投资、私有资本控股的股份制企业投资以及集体企业投资。

  《意见》提出,应积极推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通过积极引导,使民间投资增速高于同期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的10%以上。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进入的行业和领域,对各类投资主体的市场准入实行同等标准。

  同时支持民间资本以BT(建设—移交)、BOT(建设—经营—移交)、TOT(转让—经营—移交)方式参与道路、桥梁、隧道、公共停车场站等基础设施建设。

  另外,在依法对城市供水、供气、城市污水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城市轨道交通等市政公用事业实行特许经营时,鼓励民间资本投资经营主体积极参与。

  对已运营项目,逐步扩大民间资本进入城市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事业项目投资经营的规模。鼓励民间资本以代建方式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以多种方式参与新农村建设。

  《意见》还提出,应扩大政府采购和购买服务范围,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竞争。同时,完善民间投资项目土地供应政策。

  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方面,《意见》提出,应引导民营企业,发展生物、新能源、先进设备、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在项目用地、财政资助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

  同时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现代服务业、金融服务业和公共服务领域,推动民营企业自主创新。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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