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的周立君在17年前因涉嫌抢劫被检察机关批捕,一直在逃,11月4日,身患严重肝炎病的周立君在家人陪同下向警方投案自首,并随后被送往看守所看押。周立君也因此不能在外面接受治疗,他的家人十分担忧,认为应当对其采取监视居住或保外就医。
自首前因患肝炎治疗
11月12日上午,周立君的哥哥周立兵说,17年前,弟弟周立君还未成年,当时和几个男孩一起去抢劫,案发后,他就跑到外地躲藏了起来。10多天前,周立君回到家中,说自己在逃期间,每天提心吊胆的日子很难过,另外思念家人,精神压力很大。在逃期间,他还被查出得了肝炎病,现在不想在外面再逃了。在家人劝说下,11月4日,周立君向警方投案自首,第二天,就被送进了看守所看押起来。
在周立君去投案之前,家人先把他带到了驻蚌的中国人民解放军123医院治疗。如今,周立君的家人十分着急,担心周立君的病情得不到及时治疗,会有生命危险。由于周立君患的是传染性肝炎,其家人也为与周立君同关一室的其他人员身体健康担忧。
医院证实“传染性强”
怀远县公安局水上派出所赵怀平说,周立君来投案时,民警听说他患有肝炎病,就到驻蚌的中国人民解放军123医院调取了周立君在此住院治疗的病历,证实了周立君的病情。为把周立君的病情搞准确,民警又带周立君到怀远县中医院进行检查,也确认了他的病情。医生出具的病历上写有周立君的肝炎病“传染性强”。
11月12日下午,中国人民解放军123医院肝病中心马勇主任说,周立君的病情具有比较强的传染性,接触不当可以给周边人群带来麻烦。
警方称是按规定收押
既然周立君有传染性肝炎病,又为何被送进看守所看押?赵怀平说,怀远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得知周立君的病情后,让他们拿着病情检验报告送到看守所,让看守所来确认能否看押,看守所的意见是可以看押。
11月12日中午,怀远县公安局看守所李其所长解释说,按相关规定,周立君符合看押条件,如果他的病情加重了,会有狱医去治疗。
本报记者 张安浩 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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