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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民营医院评优 6种情形无权参加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4日11:46  云南网

  为了扶持鼓励、规范引导,发展一批有规模、有技术、有品牌的民营医院,昆明市卫生局近日决定,从本月22日起,开展“2010年昆明地区民营医院评价活动”,计划评选出20家优秀的民营医院。

  昆明卫生局要求,市级民营医院要全部参加,省级民营医院自愿报名参加,县级民营医院则不参加本次评价活动。据了解,参加此次评价活动的民营医院,首先要对参评资格进行初审。有下列6种情形之一的,将取消此次参加评选的资格:今年度因违法行为受到卫生监督部门两次以上(含两次)行政处罚的医院;无医源性污水处理设施或2010年度因医源性污水未达标排放,受到环保部门或卫生部门两次以上(含两次)行政处罚的医院;今年未实现医疗固体废弃物集中处置的医院;今年发生二级以上负主要责任医疗事故的医院;因严重违反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受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处罚的医院;因严重违反医疗卫生服务收费标准,受到价格监管部门处罚的医院。

  获得参评资格的民营医院,将经历现场评价、医疗服务综合满意度调查等一系列的考核考评。之后,昆明市卫生局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参评医院的评价成绩和日常动态评价成绩,进行综合评价,最后提出本年度昆明地区20家获奖民营医院名单,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表彰奖励。 记者 刘启银(生活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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