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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律师团讲解业委会职责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5日02:33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李慧博)前天下午,本报律师团的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三名律师走进通州区武夷花园紫荆雅园社区,就业委会如何履行职责的使用和分担等内容进行讲解。

  下午2点,法律讲座正式开始。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张志东律师为居民讲解业委会如何在社区履行职责,才能使小区进入良好的管理环境。居民还不断地向张志东、杨敏锋、王可可三名律师提出问题。64岁的居民赵女士说,这是她第一次参加社区法律知识讲座。针对她提出的小区内停车位、物业费等问题,律师都做了详细的解答。

  通州区潞城镇武夷花园紫荆雅园社区党支部书记、业主委员会主任汪璐玲说,通过讲座,居民们增长了不少法律常识。希望今后律师能够多来小区内解答居民们的法律问题。

  ■答疑举例

  物业费涨价需居民同意

  居民朱先生问:小区物业公司如果要涨价,但是居民认为价格不合理,这种情况下居民该怎么办?

  律师张志东回答: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业委会可以要求物业公司对涨价进行说明。之后,业主委员会召集业主大会,对此进行决议,看价格是否合理,如果居民不接受要提供依据。最终如果居民不同意涨价,业主委员会可以向物业公司提出监督意见,恢复原有水平。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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