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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先监督”孱弱 “预交罚款”横行

  江苏镇江城管预收摊贩3000元罚款经报道后引发热议。目前,该行动已被叫停,摊贩上缴的预交款无法讨回。镇江城管副局长称收取“预交罚款”是不对的,初衷是为考虑违章人逃避处罚而定的,提醒摊主们不要占道经营,哪知道反而被他们误解了。(11月14日《扬子晚报》)

  城管与摊贩的故事,每天都以新奇的方式呈现在公众面前。扇耳光、断手指这两件事儿,让许多网友愤怒不已。因为城管的暴力执法让弱势群体们倍受打击,许多网友就提了这样一个问题:有没有温和点的形式?

  现在,答案有了,温和一点的不仅有,而且相当温和、相当共赢——预交罚款。这不仅避免了扇耳光、断手指等悲情故事的上演,城管与摊贩你好我好大家好,而且城管们还多了一次腐败堕落的机会。

  恕笔者少见多怪,我确实没有听说,世界上还有一种罚款叫“预交罚款”。法理精神中不是明明白白地写着“无罪推定”原则吗,怎么人家这摊贩还没有违规违章呢,先付起“违章成本”来了。如果按此道理类推下去,城管即便没有实施暴力执法,我们也可以将城管看成是已经完成了暴力执法,什么撤职之类的就不用说了,关键是还得给摊贩们“预交精神赔偿费”。

  事件的荒谬,往往不在于事实本身。更让公众感到绝望的是,这位副局长的水平已经达到了唐骏的水准,即“知道错了,但不知道错在哪”。因为这位副局长说了两句话:一是摊贩上缴的预交款无法讨回;二是,初衷是为考虑违章人逃避处罚而定的,提醒摊主们不要占道经营,哪知道反而被他们误解了。“无法讨回”,这事会让那些老实巴交的摊主非常郁闷,本来是积极响应组织号召率先交了罚款,没想到却白交了;另外,这位副局长还以为“预交罚款是被人误解”,问题是,既然是“被人误解”,这副局长承认的是哪门子错误?

  副局长到现在为止还认为“预交罚款”被人误解,其实说明了一个现象:因为权力没有“预先监督”,权力所做的决定完全都是正确的,而在权利层面,只有误解的份儿,至于举报、监督和制约,都已经变成一句句空话了。一言以蔽之,在无所制约的权力面前,在缺少“预先监督”的体制之中,权力所奉行的权威观,有时候比事件本身的正确与错误更重要。

  “预交罚款”的存在,像一个黑色幽默。因为,我们身边只有“预交罚款”,却没有预防腐败;我们身边只有对公众的“有罪推定”,却没有对权力的“有罪推定”;我们身边只有对官员的“事后处置”,却没有对官员及权力的“事前防备”……如此体制之下,“预交罚款”也就没是什么新奇之事了。王传涛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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