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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人后驾驶员不让伤者去医院 理由是“交警未到”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5日06:53  温州网

  核心提示:

撞人后驾驶员不让伤者去医院理由是“交警未到”
11月13日上午8时许,市区西山东路西山桥附近发生一起宝马车撞自行车的交通事故,难以置信的是,宝马车车主将一骑车女子撞倒后,不仅不下车,还不许120救护车送伤者去医院。

  目击者:撞人了还不下车

  目击者杨师傅是一名人力三轮车夫,据他称,当时他将三轮车停在附近休息,突然听到“砰”的一声响,抬头就看见一辆宝马车撞倒了一辆自行车。他赶紧跑过去,只见一名年轻女子瘫在地上,宝马车就停在她的边上。

  “明显是轿车撞了人,但车主就端坐在车内不下来。”杨师傅说,这场面持续了两分钟左右。后来,一辆公交车驶入站头,公交车司机看此情景,大概是看不下去了,探出头怒斥宝马车主“撞了人还不下车”。这时,那名宝马车车主才下了车。

  120救护人员:肇事者坚持不准送医院

  “宝马车主的做法太没有道德了。”当伤者、今年24岁的汪春燕躺在解放军118医院骨科的病床上痛苦呻吟时,守在旁边的哥哥汪丙森气愤地说道。

  汪丙森说,他和妹妹来自重庆,来温务工已有六七年,当天上午8时30分,他接到妹妹出事的电话后,马上赶到现场,但现场的一幕让人难以置信:“我妹妹痛苦地倒在地上呻吟,120救护车赶到后,那个开宝马车的男子竟说‘交警没到,不准送医院’。”

  宝马车男子的话引起了现场120救护人员的不满。“倒底是抢救人重要,还是其他的事情重要?如果伤者出了事情谁来负责?”120救护人员说,当时他们看到该女子抱着亲人的大腿在痛哭,应该是撞伤了。但那名宝马车男子仍然不让120救护车送其去医院,坚持等交警处理好事故再说。

  “双方僵持了四五分钟,直到交警赶到,他才同意送伤者去医院。”120救护人员这样说。

  伤者:对方称给一百块钱看医生

  汪春燕回忆,当天上午8时许,她骑着自行车从居住处往黄龙商贸城赶。途经西山东路西山桥附近时,突然“砰”的一声,她感觉车子被一股巨大的冲击力撞翻在地。

  “我当时有点懵,半天才回过神来,这时才看清是一辆轿车撞了我。”汪春燕说,当时她感觉腰椎剧烈的疼痛,躺在地上半天也起不来。

  据解放军118医院医生初步检查,汪春燕后背多处软骨组织挫伤,具体的伤情还要等待进一步的检查。

  汪春燕说,她被撞倒在地后,过了很久那名宝马车男子才下车走过来。“当时他不顾我的疼痛,强行将我拉到马路边上,然后对我说,‘给你一百块钱看医生’。”汪春燕说,她当时就拒绝了对方的提议,掏出手机打电话给她的老板和哥哥。据了解,是汪春燕的老板报了警,随后120救护车赶到现场。

  当事人:看伤者样子不是很严重

  当天,记者联系上了宝马车车主刘先生。他说,当时他和被撞的自行车同向而行,他的车速并不快,大概每小时15公里至20公里。事发时,他的宝马车不小心顶了汪小姐的自行车一下。

  “当时她并没有坐稳,从自行车上掉下来的,看样子伤的不是很严重。”刘先生说,之后他就帮汪小姐扶到边上休息,询问要不要送医院,但汪小姐表示等她的亲人到了再说。

  “120救护车到了后,汪小姐的亲友就送她去医院,我表示不同意,要求等交警来了再说。”刘先生说,因为汪小姐的伤势并不是很严重,她完全可以等几分钟,等交警处理好现场再送去医院。此后,他还去医院替汪小姐垫付了2000元住院费。

  市交警支队四大队一中队民警说,按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至于判断在交通事故中伤者的受伤程度,应由120救护人员决定。”这名交警这样说。

  记者郑荣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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