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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延期交房被业主告上法庭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5日07:09  南京晨报

  “先是说不知道,后来就一直拖,这样的开发商我信不过了。”购房者崔小姐日前向晨报反映,她今年4月购买了玄武区御湖国际的一套公寓,早已经过了交房时间,可是开发商非但没有按时交房,还没有好脸色给业主。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近日崔小姐和其他一批业主将开发商告上了法庭。

  延期交房,开发商竟让业主找政府

  崔小姐告诉记者,她购买的御湖国际项目,是一个2007年就开盘出售的老项目。今年年初,她和家人看中了该楼盘B幢的一套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是47.6平方米,单价是21307.16元/平方米,总价是101.4万元。这套房子是精装修房源,购房合同约定今年8月31日交房。

  “我们买这套房子就是为了出租投资。”崔小姐告诉记者,当初看中这个楼盘,就是因为房源接近现房,并且是精装修,早一天拿到手就可以早一天出租。让她没想到的是,除了6月份开发商通知她去参加一个装修会议外,她就再也没接到开发商的任何告知。8月31日交房时间到了,她找到开发商售楼处询问,工作人员竟然告诉她,他们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交房。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和崔小姐一样购买御湖国际的业主中,一批业主的约定交房时间是6月30日,比崔小姐约定的交房时间更早。业主在向御湖国际的开发单位江苏明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讨要说法时,却被告知延期交房的原因不在开发商,而是政府竣工验收没有下来。明城房产的负责人甚至表示,“该开发商做的事情已经做完了,剩下来就是政府的事情了”。

  赔偿没说法,业主将开发商告上法庭

  “我们这段时间一直在找开发商讨个说法。”崔小姐向记者表示,开发商不仅延期交房,在面对他们业主的时候也没有好脸色,直到现在仍没有给他们一个明确的交房时间,更别提延期交房的赔偿问题了。

  在崔小姐的购房合同中,第六条第三款约定开发商如果延期交房,每天要按照已收价款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按照这样的合同约定,开发商延期交房一个月,就要向崔小姐支付3302元。不过,到目前为止,开发商一直没有提到延期交房的赔偿问题。崔小姐表示,多次交涉下来,她对开发商已经失去了信任,唯一的办法就是上诉。上周,她已经联合多位业主,向玄武区法院递交了起诉状。

  “我们合同上写的是延期交房,每天赔偿20元的违约金。”在崔小姐之前购买御湖国际的部分业主,在违约金赔付标准上,填写的是每天20元的标准。按照这一赔偿标准,开发商延期交房一个月,仅只需要赔付600元。这部分业主在业主群里表示,他们是上了开发商的当了。

  市场波动,一批楼盘延期交付

  “没有取得竣工验收备案就不能称为已具备交房条件。”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蒋德军律师表示,开发商把责任推给政府的理由不能成立,政府审批不属于不可抗力,其次更有可能是楼盘自身条件不具备或者开发商安排不当,不能据此作为延期交房的理由。蒋德军表示,最近一段时间以来,他们收到了不少关于延期交房的咨询。

  南京的一位开发人士告诉记者,卖房到交房的周期一般在30个月之内,现在开发节奏更快一些。今年交付的房屋,应该是2008年到2009年开工建设的。由于2008年下半年楼市大调整,不少开发商资金缺乏暂停了项目建设,因此反映到今年的市场上,就是一批房子延期交付。该人士表示,随着今年楼市调整的深入,一批中小开发企业被淘汰出局,接下来这样的纠纷有望会逐渐减少一些。

  作者:朱福林/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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