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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首次实施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5日07:36  法制日报

  本报南昌11月14日电记者黄辉记者今天从江西省政府法制办获悉,从即日起至12月中旬,江西将对《江西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立法后评估。据悉,这是该省首次实施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

  据了解,此次立法后评估由江西省政府法制办和省林业厅共同开展,主要内容包括:《办法》实施一年多来的效果及作用等基本情况;《办法》的各项制度设计、程序规定、法律责任是否合法、合理,是否切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是否需要进一步完善;《办法》是否出现制度设计方面的空白,是否需要补充相应规定;《办法》中相关概念的界定是否准确,条文表述及逻辑结构是否严密,在执行中有无歧义、直接影响《办法》的执行效力等。

  “评估工作将采取问卷调查、网络调查、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或者论证会、案卷评查、专家咨询、相关立法分析等多种方式进行。”江西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涂琼理介绍说,对《办法》的制度设计、实施效果、存在问题及其影响因素等进行跟踪调查和分析评估,将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益林管理制度,提高立法技能和水平。涂琼理表示,今后,每个政府规章实施两年后都将进行评估,使立法后评估工作实现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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