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郭鹏)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了解到,为在冬季取暖期做好中小学冬季取暖工作,省教育厅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开展中小学校冬季取暖专项检查活动,有效保障师生冬季取暖效果和安全。
省教育厅要求,各市、县教育部门要积极协调财政部门认真测算所属中小学校冬季取暖经费需求,及时拨付资金,确保满足各学校冬季取暖需要。此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对所属中小学校冬季取暖专项检查活动,严禁以任何理由推迟供暖、缩短取暖时间和降低取暖标准。农村中小学校,尤其是寄宿制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取暖安全工作,坚决杜绝因管理不到位造成取暖安全责任事故。
根据要求,各市、县都要建立和完善学校供暖责任追究制度,凡发现没有正常供暖、随意缩短供暖时间、降低供暖标准或存在取暖安全隐患的学校,要立即纠正,彻底整改;问题严重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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