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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江门新会区安排百万奖金奖励居民节电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5日11:50  南方都市报

  南都讯 记者申鹏 近日,新会区政府决定从区财政安排奖励资金100万元,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居民用电户实施奖励,而且还规定,如实际发放超过100万元,将由财政足额补足。

  在《关于实施新会区居民节约用电奖励方案的通知》中写道:为响应国家节能降耗号召,进一步宣传和强化全社会的节电意识,推动全民节约用电,努力完成我区“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任务,特制定《居民节约用电奖励方案》,方案适用于全新会区。

  一位新会市民黄先生表示,他虽然赞同区政府的奖励计划,但对动用财政鼓励居民节能减排还是有一些看法。“到年底了,各级政府的节能减排压力都比较大,动用财政资金来刺激居民节约用电,也许多少有点无奈的因素,但这样也许会得不偿失,因为奖励的力度并不是很大。”他说。

  ●奖励条件:方案实施时间为2010年11月至12月。奖励条件是:新会区辖区内居民用电户,2010年11-12月用电量比2009年11-12月用电量下降20%以上的,所节约用电量按每度电0.1元予以奖励。

  ●计算标准:具体计算以供电部门电费发票作为标准,单月抄表用电户以2011年1月电费发票用电量为依据;双月抄表用电户以2010年12月和2011年2月电费发票用电量平均计算为依据。符合奖励条件的,由银行代扣电费居民用电户,奖励资金由财政部门统一直接划到居民电费缴费银行账户;而现金缴纳电费居民用电户,奖励资金由居民用电户凭相关电费单到当地财政部门领取。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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