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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哈密“五七工”参保人数居全疆首位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5日13:50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乌鲁木齐11月15日消息(记者胡志坚 哈密台记者江红霞 田玉)自今年4月,新疆召开解决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问题工作会议以来,哈密认真落实会议精神,积极解决地区未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的“五七工”、“家属工”的养老保障问题,截止11月,哈密地区“五七工”“家属工”参保人数达6263人,参保率为82.81%,居全疆首位。

  哈密市东河区街道阿牙社区居民王凤英,由于原来工作的企业破产,一直没有退休金。十多年来,领到退休金是她最大的心愿。王凤英说:“那时候,交养老统筹,年龄大了,也没交上养老统筹,所以退休没退休费,现在党和政府的政策太好了,有了养老统筹我高兴啊。”

  据介绍,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的“五七工”、家属工初始待遇为70岁以下的人员每人每月400元,70—79岁为每人每月470元,80岁以上的为每人每月505元。在此基础上,今年7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又下发了“167号文件”,为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的离退休人员加发冬季采暖费补贴,每人每月120元,对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的“五七工”、“家属工”,从交清费用的次月开始加发120元,缴清费用后,70岁以下的人每月领取的是520元,70—79岁领取的是590元,80岁以上领取的是625元。

  根据当前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从11月起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的“五七工”、“家属工”待遇又将提高。

  哈密地区社会保险管理局副局长杨正萍介绍,10月15日,自治区人社厅和财政厅联合发文《关于98号文件执行过程中的几个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中,对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的“五七工”、家属工,养老金最低保证数由原来的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495元,月人均增加95元,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的“五七工”、家属工,在交情费用的次月开始月人均增加95元。对已增加的95元,各级经办机构在核对信息的基础上确保11月发放养老金时将部分地和增发的一并发放到位。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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