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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台文件规定男女公共厕位比例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5日21:12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福州11月15日电 (詹托荣 魏玮)福建省妇女联合会15日向中新网记者透露,福建省政府已将性别意识纳入公共设施建设,出台文件要求女性厕位数量为男性厕位的1.5倍至2倍,按传统1:1厕位设置的公厕中常出现的女厕不够用的状况,将在福建得到有效缓解。

  据了解,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福建省城市公厕建设的实施意见》,按照“城区每万人有3—4座公厕,所有城市、县城步行10—15分钟就能找到一座简易厕所、步行25分钟左右就能找到一座标准公厕”的要求,提出2010年至上2011年上半年全省市、县(区)城区和试点小城镇将新增公厕1050座。

  尊重男女如厕的差异,增加女性厕位是体现“男女平等”文明社会的一个重要窗口。根据意见,新建独立式公厕和附属式公厕厕位男女比例一般为1:1.5至1:2,且设有盥洗室和管理间,活动式公厕应男女分设,男厕至少设置一个厕位和一个小便器,女厕至少设置二个厕位。(完)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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